宜兴振球慈善基金会救助申请、评审程序
一、救助申请
填写《宜兴振球慈善基金会申请表》,并按照要求填写和准备相应资料。
二、评审程序
1、资料提交后,由宜兴振球慈善基金会进行审批,基金会调查核实受助人具体情况,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救助。
2、出现以下情形者,不予救助:
有严重违法和违纪行为,违反社会公德、扰乱社会秩序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拒绝配合调查核实情况的,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情况的,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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